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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一天,开宝马的撞死5人,放羊的连救6人,这社会病了吗?

老稻 告别的年代2021 2021-12-02
 
2021年5月22日,甘肃白银马拉松赛遭遇极端天气,当地一位放羊为生的村民连救6名参赛者。同一天,大连发生一起宝马车闯红灯,冲撞路人的报复社会极端案件,造成5死5伤。

这个题目对开宝马的朋友,或者说有钱人,不太友好。

但本文没有诸如金钱是万恶之源,贫穷代表高尚之类的结论,因为,抛开概率谈现象,那是刷流量耍流氓。

我承认,我标题党了——只是想把你们骗进来,然后问一个问题:

假如5月22日那一天,撞人的宝马车主在马拉松赛场,他会不会去救人?

我猜大概率会的。

如同牧羊人所说:

“我只是做了一件普通的事,任何人在那种情况下都会这样做的。”

——救助同类,是人与生俱来的本能,也就是明代圣贤王阳明所说的良知,人人皆有,报复社会的宝马车主也不例外。

然而很不幸,彼时他正因投资失败而怒火攻心,一时冲动驾车冲向了大连街头的人群。

他不是没有良知,但那一刻,他的良知被遮蔽了。

被冲动,以及冲动背后,投资失败带来的巨大心理落差所遮蔽。

无差别地滥杀无辜,三岁小孩都知道是错的,一个成年人会不知道?

这种伤天害理的罪行必将被严惩,被唾骂,他会不知道?

然而他却鲜血淋漓地做了出来。

没错,他会得到法律的制裁,但是,那无辜逝去的5条人命,却再也回不来——某种意义上说,这是良知被遮蔽的惨痛教训。

微信群里的真实故事

不要以为良知只会在极端情况下被唤醒或者遮蔽,更多的时候,这种现象就在日常生活里。

微信群“堃群”里,某天,大家正在批评社会风气,忽然群友A问了一嘴:

“举个例子,目之所及有老人摔倒,大家扶还是不扶?”

一时无人应答。

我说:“我是一定要扶的。”

“扶起来怎么办?”

“该咋办咋办……”我知道大家的疑虑,“要是讹我,我就耍混蛋。”

“没有钱,扶老人就是不理智了。”——另一位群友B说。

“扶老人这么个事儿,如果我们自己都不做,有什么资格批评社会风气?一边批评,一边身体力行着自己批评的行为?算……行为艺术?”我有点儿急,带出了些嘲讽。

“批评别人不扶也是推动社会进步,不一定非要自己扶了才能批评。”群友C不服。

“我没有批评别人不扶,我只是没有勇气去扶——既怕自己惹事儿,也怕被人说傻帽,然后到现在还心存不安。”群友A说了实话,看来是真实遭遇。

这个群建立一年多了,当初是因为支持方方而聚在一起,几经封群,人进人出,大浪淘沙留下这400多人,应该说价值观大致是趋同的。

但即便如此,在扶老人这个问题上,我觉得至少B和C都错了。

——明明知道良知驱使下应该怎么做,却不那样做,这就是知行不合一。

我知道大家都是好人,但这一刻,良知同样被遮蔽了。

最初提问的群友A最真诚,道出了遮蔽良知的两条阴影:惹祸上身,和被人说傻。

其实就是群友B所说的“理智”,或者说“世事洞明”、“人情练达”。

——为了不惹祸上身,所以不扶,然后一边觉得去扶的人很傻,一边批评不扶这种不良风气,还觉得自己在推动社会进步……

我们咋这么分裂?有力的反驳
记得当时我balabala又说了很多,啰里啰嗦地“致良知”、“从自身做起”、“ASIF”等等。

直到群友D发言:

“你写一百篇呼吁大家扶老人的文章,不如对彭宇案的法官严惩一次,信吗?”

“我X?信。”我哑口无言。

确实,南京彭宇案的危害太大了。

如果说堃群网友的发言多少带一点赌气成分,那么彭宇案一审法官的做法就是完完全全的价值观扭曲(见文末注)。不是变相,就是直接鼓励恶人碰瓷,阻止好人做好事——否则就可能被有罪推定,惹上无穷的麻烦,然后还变成众人眼里的SuperBoy。

不过

不过——

当我从这个有力的质疑中醒过味儿来,我还是要说,自己不扶而批评社会风气,无论如何是不对的,没有做到“知行合一”。

扶,是致良知;

扶完了被讹耍混蛋,是致良知;

扶完了骂彭宇案法官,批评社会,也是致良知;

前提是,扶。把自己当成社会的一部分,而不是抽离出来成为一个旁观者。

“知行合一”的“知”,不是知识,不是认知,而是“良知”。

“良知”告诉我们,应该救助同类,就像牧羊人的义举。

按照良知去做事,才是知行合一。

如同我在前文《罪感是良知,耻感是笼子,无问西东》中说的,我们普通老百姓,应该多一些“罪感(良知)”的勇气和担当。

标题党与致良知

回到题目:同一天,开宝马的撞死5人,放羊的连救6人,这社会病了吗?

来自于我在“堃群”里偶尔看到的一张图片:


网传截图

反差强烈,极易引发共情,就此拟个标题,引出一篇情绪浓烈、痛快淋漓的文章,是不难的。

刚透露出意图,立刻有群友E提醒:

“考虑一下概率,贝叶斯定理,不要被个案带偏了@老稻 ”

可不,我心里明明知道,这种对比没有任何意义——抛开概率谈现象,那是耍流氓。

如果真的炮制出一篇赚流量、割韭菜的文章,那不符合良知。

但我又实在舍不得这么优质的一个题目。

怎么办呢?

挂羊头卖狗肉好了,把大家骗进来看一篇关于良知的文章,也算致良知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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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

  1. “人之所不虑而知之者,其良知也——孟子”;

  2. 贝叶斯定理:关于随机事件A和B的条件概率(或边缘概率)的一则定理。

  3. 南京彭宇案:2006年11月20日,64岁的徐某在南京某公交站与26岁的彭宇在不经意间发生相撞。徐告到法院索赔13万多元。一审判决双方均无过错,按照公平的原则,但彭须补偿徐4.5万元。二审前,双方达成和解,彭宇一次性补偿徐1万元;法官在一审判决中对原、被告相撞事实认定的一些推理分析,偏离了主流价值观,引发舆论哗然和公众批评,导致社会舆论普遍不认同一审判决结果。

  4. 罪感文化、ASIF:见前文:罪感是良知,耻感是笼子,无问西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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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老稻简介】70后,北京人。王阳明门下走狗,汪曾祺门下走狗,齐白石门下走狗,罗大佑门下走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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